剛剛過去的“雙十一”可以說是網購愛好者的“狂歡節”,分析各方平臺交易統計數據,有幾大亮點需要我們注意,一是網購消費者主力已從80后轉移到90后,二是近百分之七十的消費主力是男性網民。可見,互聯網簡單快捷高效的消費模式,已經漸漸被年輕人廣泛接收。同時,從理性的80后消費群體可以看出,新一波90后維權群體即將誕生,男性消費群體也會進一步提升維權意識。
注重個人信息保護。
不管是B2C還是C2B,我們都是在網絡平臺上進行的,要參與這些行為我們要注冊會員,除了網上交易虛擬名稱外,我們需要填寫個人信息,如手機號碼、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參與網購的消費者應該深有體會,隔三差五手機會收到各種網商的優惠活動或房屋中介,甚至是詐騙短信電話。所以,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問題,越來越成為大家關注的話題。
2014年上半年,工商總局發布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指引》,明確了第三方交易平臺的責任跟義務,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我們作為消費者,尤其要注意,一定要通過安全瀏覽器,參與正規交易平臺網購,同時在收到郵件后盡快刪除自己的個人收貨信息。
買假可先找平臺。
據了解,網上購物產生糾紛的原因主要包括消費者匯出錢款后收不到貨,實物質量與網上的介紹不相符,收到貨物后不滿意但退貨遭到拒絕,售后服務不規范等。對此,2014年3月15日最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針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明確和劃分。
消費者匯出錢款后收不到貨,實物質量與網上的介紹不相符,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消費者想向賣家退貨但卻無法聯系到賣家等,消費者可以先向網購平臺申請先行賠付,同時新《消保法》還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應知銷售者或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定金”不是“訂金”。
同時,也需要注意像“雙十一“這樣的購物節下出現的新名詞及法律風險。如“預售定金”,商家解釋是在大型購物節前針對當天大批量訂單及急需下單的消費者,雙方互利的情況下,消費者先預交一部分錢,在購物節當天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尾款,如果消費者未在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尾款,商家有權扣除預交的那一部分錢。對于商家所說的預交的到底是“訂金”還是法律意義上的“定金”,大家討論的比較多。
其次,七天無條件退貨規則是否適應“預售商品”,即便是在商品預售規則中明確不可以進行退貨,那么網購收貨后不合心意想要退貨的時候能否進行退貨?答案是此條規定是無效的,"預售商品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款"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第八款:“和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第四十六條:“經營者以郵購方式提供商品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貨款;并應當承擔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所以,提前銷售也是對于這個產品銷售的一種方式,也要遵從相關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者說是這種相關規定來,不是因為預售了,可以具有特殊性,法律也沒有明確約定,就是沒有給予你一個特殊的權利。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想大家在網購中應該會注意到這些問題了,那么,我們網購中確實遇到了不可調和的糾紛后,我們需要怎么做?
記得保存證據。
網購時,大家會在注冊網站上瀏覽商品信息,會向購物網站發出訂單,購物網站會向消費者反饋電子郵件或者短信,所有的信息都會在電腦屏幕上以一種可視化的形式予以固定并傳遞,所以網購合同是一種書面形式的合同。那么我們在網購中遇到問題,可以遵循《合同法》的精神,先與平臺商家進行溝通;溝通不利后向平臺客服說明問題,由網購平臺與商家聯系;如果最后還是沒有解決問題,向當地法院進行起訴。那么問題又來了,我們知道訴訟最重要的是證據,我們需要將網購中的交易記錄進行截圖留存。那么先分析一下,哪些是需要留存的。
網購的流程主要是注冊登錄、瀏覽選貨、下訂單、確認訂單、發貨五個環節。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分析這五個環節可以發現,網站將待售商品的名稱、型號、款式、價款等詳細信息配上圖片上傳至網站上并提示有無庫存,符合要約的特征。消費者自由選購點擊加入購物車,并確認提交訂單,符合承諾的特征。網站隨后發出的訂單確認郵件,是進一步對預計送貨時間等予以明確,雙方關于買賣交易的基本構成要件在確認提交訂單時即是齊備的,當事人、標的物、數量、規格、價款、履行期限等均可確定,因此應該認定網購合同自消費者的承諾到達購物網站時即已成立。
所以,對聊天記錄、訂單進行截圖,注意圖片上最好同時包含訂單號、商品名稱、訂單生成時間及商品價格等關鍵信息。然后可以參考用國家信息中心電子數據司法鑒定中心開發的“315訂單寶”,或網易公證郵,或者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比起相對復雜的訴訟途徑,做好預先防范可以避免這些問題。由于網上購物大多是異地購物,很多網店不是實名注冊, C2C網購模式下最為常見,所以網購消費者切記的最重要一點,切莫貪圖便宜,除了與不正規店主長時間的消耗外,還有可能遇到一些詐騙分子,借助像“雙十一”這樣的購物節,通過低價鏈接誘惑消費者點擊,將病毒木馬植入消費者電腦,竊取用戶密碼,盜取錢財。
最好采用“貨到付款”。
收到商品檢查滿意后,再將錢轉到銷售商賬戶上;由于網絡的安全性問題,最好不要將自己的工資賬戶用來轉賬,可單獨開設一個賬戶專門用來網上購物。
電子商務越來越成為人們普遍關心關注的新型行業,顛覆了傳統行業交易模式,其快捷高效便利的優勢為廣大消費者和政府管理節約了很多能源,作為消費者除了享受到電子商務帶給我們的這些好處外,也要勇敢的去面對和解決其所帶來的問題,做一名理性知趣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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